近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的详细内容。
该细则明确了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符合条件的审批流程。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可以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来获得贷款资助。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地支持职工购房,促进城市住房市场的发展。同时,该细则也为职工的购房提供了更为规范的流程和服务保障。
细则内容的主要内容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
购买二手住房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自建住房
翻建、扩建、修缮、装修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人民币10万元起贷,以10万元为单位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期限
住房公积金年利率不超过最新同期存款利率的1.1倍,目前执行基准利率为3.25%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
利随本清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需要在昆明市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在昆明市或其他城市拥有住房或贷款购房,且无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记录。
详细信息可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