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是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旨在解决住房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那么,昆明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内容:
1.贷款对象符合昆明市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个人;
在昆明市内有住房购房或者自建普通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
在昆明市内有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
在昆明市内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2.贷款额度80%房屋评估价值减去贷款人已贷款余额
(购买学区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价值的90%)
3.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以贷款人年龄与剩余年限的和不得超过65年为原则。
4.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高峰期:年利率5.5%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潮期:年利率4.5%
5.保证方式一般情况下,购房人的房屋作为质押物;若不能提供足够质押物,则需提供担保人。
6.其他要求购房人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购房人不能超过2次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购房人选房时需注意购房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相关问题;
购房人需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综上,以上就是昆明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